时间:2024-04-17 18:14:04 浏览次数:5336
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好商标”评价工作的函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有关要求,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引导企业运用品牌效应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商标品牌影响力。2024年将继续开展“陕西好商标”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省品牌建设促进中心会同省商标协会、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组成陕西好商标评价工作管理办公室,承担“陕西好商标”申报、受理审查等日常工作。陕西好商标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的技术评审。
二、评价程序
(一)申报
1.申报范围
陕西省行政区域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注册并使用的商标。
2.申报条件
(1)注册商标连续使用三年以上,商标权属无争议,在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2)申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质量可靠、安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3)申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销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不涉及非营利性质的商标注册人);
(4)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已建立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
(5)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近3年信用信息无不良记录。
3.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8日-2024年7月31日。
4.申报方式
企业自愿申报,填写《2024年“陕西好商标”申报表》,报各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陕西好商标评价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组织评价
由陕西好商标评价工作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信用核查和形式审查,陕西好商标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四、社会公示
对入围2024年“陕西好商标”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评价结果。
五、宣传发布
通过中、省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陕西好商标”企业承担部分宣传费用。
六、有关要求
(一)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请符合条件的组织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承诺各项 数据信息真实、有效。
(二)2021年“陕西好商标”到期复审的商标,根据要求重新填写《2024年“陕西好商标”申报表》。
(三)《2024年“陕西好商标”申报表》可登录“陕西品牌网”(http://shaanxipinpaiwang.com/)或“陕西省品牌建设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蓓 15353547082(微信同步) 029-87298630
邮 箱:sxhsbpjbgs@163.com
地 址:西安市咸宁西路30号陕西质检大厦1712室
陕西省品牌建设促进中心
2024年4月18日